媽到底在不爽什麼
本篇是「三明治世代日記」系列的第 12 / 28 篇。你可以從系列總覽開始閱讀,也可以直接接著看本文。
講不通
跟媽溝通,是一場永遠贏不了的戰爭。
不是因為她不講道理。是因為她的道理和我的道理,不在同一個頻率上。
我說:「媽,脖子痛了兩個禮拜了,去看醫生好嗎?」 她說:「不用啦,等一下就好了。」
我說:「那我幫你掛號,明天帶你去。」 她說:「很遠欸,我不想去。」
我說:「我開車載你去。」 她說:「不用麻煩你,你很忙。」
我說:「我不忙,我特地排出時間了。」 她說:「大冷天的,去醫院又要等很久。」
我說:「那我叫計程車送你去。」 她說:「搭計程車幹嘛,浪費錢。」
每一個我提出的解決方案,她都有一個拒絕的理由。不是找不到理由,而是永遠有新的理由。你解決了距離的問題,她就提出天氣的問題。你解決了天氣的問題,她就提出費用的問題。你解決了費用的問題,她就說「不想麻煩你」。
最後你會爆炸:「媽到底在不爽什麼啦!」
拒絕的背後
花了很長時間,我才把這件事理解成:媽不只是在拒絕就醫,她可能也在抗拒「成為被照顧的人」。這是我從她的反應和人生經驗做出的理解,不是她親口給我的答案。
在她的人生經驗裡,「接受幫助」是一件有代價的事。跟別人借錢要還、接受好意要回報、讓人家幫忙就欠了一份人情。她一輩子都在避免欠人情,因為她知道「欠」的感覺有多不好受。
所以即使幫她的人是自己的兒子,她的第一反應還是「不要麻煩你」。不是客氣,是防禦。她寧可自己扛著疼痛,也不願意成為「被照顧」的那一方。
在我當時的理解裡,她心中的連結可能是:被照顧 = 失去自主權 = 變成弱者 = 像爸一樣。
對,我覺得在媽的心裡,「需要被照顧」跟爸最後的樣子是連在一起的。她親眼看過一個人倒下之後會變成什麼樣——完全依賴、完全沒有尊嚴、完全成為別人的負擔。她不要變成那樣。
所以她拒絕。拒絕到讓你抓狂。
溝通的斷裂
這件事最讓我痛苦的地方,不是她不去看醫生。醫生的事我可以想辦法。
最讓我痛苦的是:我們沒辦法好好說話。
媽真的很不會講話。不是不善言辭的那種「不會講話」,是她的表達方式會自動把對話導向衝突的方向。
她會用「你不需要管」來回應你的關心。 她會用「你們都不懂」來結束你的建議。 她會用「算了,講了你也不聽」來終止一場她自己不想繼續的對話。
每一句都像是在把你推開,但你知道她內心其實是想要你靠近的。
這種矛盾讓人發瘋。你靠近就被推開,你退遠就被怪不關心。你永遠找不到那個「剛好」的距離。
過期的維他命
有一次我回萬華老家整理東西,在廚房發現一堆過期的保健品。
魚油、維他命 A、椰子油——全部過期了。有些是我之前在 Costco 買給她的,有些是其他親戚送的。
問她為什麼不吃,她說:「捨不得。」
捨不得吃維他命。即使那是別人買給她的、即使它放著只會過期、即使我當時以為那是在對她的身體好。她就是捨不得。
這個「捨不得」,跟前面說的「不想麻煩你」是同一個根源——在一個長期匱乏的人心裡,任何好的東西都「不應該被消耗」。留著比用掉更有安全感。即使最後它爛掉、過期、浪費了,至少在那之前,你知道你「有」。
我看著那堆過期的保健品,覺得很難過。
難過的不是幾百塊的浪費。難過的是,媽一輩子都沒有學會「對自己好是可以的」。
和解的方式
我沒有找到跟媽完美溝通的方法。到現在也沒有。
我曾經以為比較可行的模式是:不爭論,直接做。 直接掛號、直接出現在門口,或先把東西安排好。它有時的確減少了來回爭吵,也讓事情完成。
但我現在會多停一步:少吵架不等於做法就比較好。對一個能清楚理解並決定的成年人,直接替她安排就醫、施工或補充品,也可能越過她的自主。衛福部對《病人自主權利法》的說明把臨床決定原則寫得很清楚:應以病人同意為優先,家屬的角色是協助理解與表達,而不是因為出發點是關心,就自動取得代替決定的權利。
現在我會把對話拆成下面幾步:
flowchart TD
A["發現疼痛、用藥或生活安全問題"] --> B["第一步:先辨別危險<br/>有立即風險 → 聯絡 119 或立即就醫<br/>沒有 → 先聽她最擔心什麼"]
B --> C["第二步:把阻力說清楚<br/>距離、費用、等待、失去自主或其他原因"]
C --> D["第三步:說明必要資訊與選項<br/>用自己的話確認彼此理解相同"]
D --> E["第四步:確認能否清楚理解與表達<br/>有疑慮 → 請醫療團隊評估<br/>不要由家人自行判定或代決"]
E --> F["第五步:依她的選擇行動<br/>願意 → 一起選時間、交通與陪同<br/>拒絕 → 約定警訊、支援與再談時間"]
F --> G["追蹤結果<br/>依合法程序處理,也不把幫助變成人情債"]
保健品也不能因為是「為她好」就直接跟藥放在一起讓她吃。食藥署提醒,保健食品可能與藥物交互作用,也不能取代治療;尤其有慢性病或長期服藥時,應先詢問醫師、藥師或營養師,並先清掉過期品。
這個做法不保證媽會答應,也不保證我們不吵架。它只是把「事情有沒有照我的安排完成」,換成三個比較誠實的目標:危險有被辨認、資訊有被理解;只要她仍能自行決定,選擇就仍然屬於她。